廢止舊規JT617新強制性標準征求意見稿出爐
根據交通運輸標準化計劃的安排,在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的統籌組織下,由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長安大學、北京交通大學、中國船級社等單位牽頭開展了交通運輸行業標準《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計劃編號為JT 2015-57,原計劃名稱為: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的修訂工作,現已完成第1至第9部分征求意見稿。按照有關規定,現公開征求意見。請研究提出修改意見,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反饋至起草組。逾期視為無意見。如有對技術指標的重大意見,請說明論據或提出技術經濟論證。
在過去的近10年時間里,用于危險品道路運輸車輛管理的強制性法規標準有兩則,一是《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JT617-2004),二是《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裝卸作業規程》(JT618-2004)作為我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交通行業強制性技術標準。其中,《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是我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業的安全管理標準,是廣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和企業及從業人員的準則。
在《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JT617-2004的基礎上,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長安大學、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等多家單位共同承擔《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計劃號JT 2015-57)的標準修訂,建議廢止《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 617-2004)。本標準與GB 21668《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結構要求》進行整合。同時與《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計劃號JT 2015-58)整合上升為強制性國家標準。
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影響比較大的《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計劃號JT 2015-57)。
新的標準,參照了ADR 2015版的第9部分“車輛制造和批準的要求”,在ADR2015版的基礎上,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進行了部分調整。適用于所有的用于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
標準借鑒了ADR 2015及我國國家標準GB 21668《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結構要求》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電氣裝置、制動系統、防火要求、限速裝置、掛車耦合裝置等提出了具體的要求。總體技術指標與ADR 2015保持一致,框架結構與ADR及GB 21668保持一致。
我國現行的GB 21668-2008參照的技術法規是ECE R105:2000及ADR 2003,時間較早,且未將制動性要求的內容納入標準。因此,在JT 617.9中,借鑒ECE R13附錄5的內容及ADR 2015的內容,將制動性要求加入本標準,且加入了緩速器的配備要求,體現在附錄A中。
限速裝置的要求除了將裝置(功能)的要求變更為我國標準之外,還將速度上限調整為與行業監管要求及其他強制性標準一致的80km/h。
爆炸品包件運輸車特殊要求
爆炸品包件運輸車輛的特殊要求是根據ADR制定的,其內容與我國現行的國家標準GB 20300《道路運輸爆炸品和劇毒化學品車輛安全技術條件》沒有沖突。
其對運輸爆炸品包件的車輛在車輛制造材料、燃油加熱器、車輛結構、車體材料防火、發動機和貨艙、外部熱源和貨艙、電氣裝置等方面提出了特殊的要求。主要目的是對貨艙溫度進行控制,對車輛制造材料進行把控,降低產生著火、產生火星或高溫的風險,進而降低發生事故的概率。
危險貨物包件(不含爆炸品)運輸車輛特殊技術要求
主要對燃油加熱器設置、車廂內的溫度控制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并與JT 617的其他部分進行了銜接。其目的是降低發生火災或產生高溫的風險,進而提升安全水平。
散貨固體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特殊技術要求
主要對燃油加熱器設置、車廂內的溫度控制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并與JT 617的其他部分進行了銜接。其目的是降低發生火災或產生高溫的風險,進而提升安全水平。其與上一條不同在于適用貨類不同,主要是由危險貨物的特性決定。
溫度控制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特殊技術要求
目前我國標準中尚缺乏針對溫度控制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技術標準,車輛生產企業和運輸企業在車輛生產和購置中都沒有依據可循,行業發展需要完善的標準體系保障,因此根據ADR提出本部分的規定。JT 617主要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溫度控制能力、車輛防護能力、溫度控制功能、排氣要求等進行了規定。
用于運輸可卸式罐體、罐式集裝箱、移動罐柜和多元氣體容器的車輛、罐車、管束式車輛特殊技術要求。
本部分根據ADR,主要針對罐體與車輛走行機構配合的固緊件、接地、穩定性、后防護、燃油加熱器、電氣裝置及EX/Ⅲ型特殊要求進行了規定。ADR提出罐車后部需要具備能夠有效阻擋后部碰撞的保險杠要求,我國并無此要求,但GB 7258等標準對后下部防護裝置的防護距離要求是150mm,ADR后部防護裝置的防護距離要求是100mm,為與我國標準統一,在此將防護距離提高到了150mm。
參照ADR認證證書的格式,制定了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信息表,目的是保證車輛在多個管理部門、管理環節之間信息的一致性,尤其是關乎運輸貨物介質等信息的內容,便于托運方、運輸企業及管理部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