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8月起粉粒物料車將征稅
國家稅務局最新公告,自2017年7月31日以后,全國將取消粉粒物料罐車的免征公告,意思就是說7月31號之后,所有新購買的粉粒物料罐車要想上戶必須要繳納車輛購置稅。
2017年6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免稅圖冊有關事項的公告。公告原文如下:
通知顯示,2005年1月至2016年5月下發的《免稅圖冊》,2017年7月31日停止執行。要制定新的《免稅圖冊》,符合國家免稅條件的車才會被重新列入這個圖冊,不符合免稅條件的車就要開始征收車輛購置稅了。
據了解,粉粒物料罐車就是不符合免稅條件的一類,粉粒物料罐車又稱散裝水泥車,適用于粉煤灰、水泥、石灰粉、礦石粉、顆粒堿等顆粒直徑不大于0.1mm粉粒干燥物料的散裝運輸。主要供水泥廠、水泥倉庫和大型建筑工地使用。在2017年7月31日之后,新購買這類車的卡友或者車隊,如果想正常上戶,必須要繳納車輛購置稅。